为方便参加201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(试点)中笔试、面试全部合格通过 (最后一次参加笔试在杭州考区的) 的考生,及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(特别是在杭州考试回外地参加认定的考生),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决定在10月31日前继续(双休日除外)发放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,请考生携带本人合格证书查询结果(网页打印件)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(代领的需带上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)于工作时间到杭州教育考试院(华浙广场9号白马裙楼二楼大厅)领取合格证。请考生周知。
领证时间:
上午:8:30—11:30
下午:1:30—4:30
(双休日除外)